根据官网APP的消息,9月18日,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发布了《关于加强企业侵权信息管理,持续推动营商网络环境优化的通知》。通知强调需增强源头管理,明确网站平台的主体责任,构建涉及企业信息的全链条管理机制,积极清理明显的侵权信息,并迅速处理涉事账号和MCN机构。重点清理的侵权信息包括以下五类:一是个人信息类,涉及泄露企业家身份和联系信息;二是侮辱贬损类,包含侮辱企业及企业家的言论;三是假冒仿冒类,涉及冒用企业或企业家名义发布信息;四是虚假误导类,包含歪曲和传播已辟谣的信息;五是其他类,包括引战信息和恶意评论等。
原文如下:
关于加强企业侵权信息管理,持续推动营商网络环境优化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党委网信办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:
近年来,网信系统推进营商环境优化,整治网络乱象,舆论环境持续向好。但也意识到,网络侵权行为的成本低、传播快,给企业维权带来困难。为此,通知提出如下要求:
一、总体工作思路
须加强源头管理,确保网站平台的主体责任落实,增强人员和技术投入,构建涉企信息的全链条管理机制,迅速解决侵权信息的问题。
二、明确处置范围
处置企业侵权信息对企业及其利益至关重要。各网站平台应主动清理以下信息:
1.个人信息类:泄露企业家个人身份及敏感信息。
2.侮辱贬损类:恶搞企业及企业家的内容和侮辱性言论。
3.假冒仿冒类:擅自使用企业或企业家名义的信息。
4.虚假误导类:歪曲事实和传播不实信息。
5.其他类:引发争议的内容和恶劣评论。
三、工作要求
网站平台应根据通知加强信息管理,完善社区规则,将涉企信息纳入审核范围。网信部门需落实管理责任,督促清理侵权信息,并对未能重视问题的平台依法处理。
特此通知。
本文编选自“中国网信网”官网,编辑:陈思宇